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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开展禁用“生鲜灯”排查,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施秉县开展禁用“生鲜灯”排查,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贵州省施秉县近期组织市场监管力量,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肉类及果蔬销售摊点等经营场所,集中开展了禁用“生鲜灯”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明确禁止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判断。

“生鲜灯”是一种通过特定颜色的灯光照射,使肉类、海鲜、果蔬等生鲜产品看起来色泽更加鲜艳、品相更佳的照明灯具。这种“美颜”效果往往掩盖了产品的真实状态,可能导致消费者在视觉上产生误判,购买到并非预期新鲜度的商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各经营场所,重点检查肉类、熟食、水果、蔬菜等摊位的照明设施。他们向经营者详细解读相关法规要求,明确指出使用“生鲜灯”属于违规行为,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商户立即进行整改,更换为普通白光灯等不影响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备。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拒绝“灯光滤镜”,让生鲜产品回归本色。

为确保整治效果常态化,施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将禁用“生鲜灯”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另一方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可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

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施秉县有效规范了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照明使用行为,遏制了通过灯光误导消费者的不良营销手段。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果,持续营造安全、透明、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群众能够看清生鲜产品的“素颜”,买得明白、吃得放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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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4 17: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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